上海部分区域和类型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行政许可将暂停。记者从上海市绿化市容局获悉,五类范围内申请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的,将暂停受理1年。
这五类分别是:内环高架道路(含外侧100米)以内建(构)筑物(含裙房)顶部的户外广告设施;延安高架道路内环外向西延伸至外环两侧100米范围内建(构)筑物(含裙房)顶部的户外广告设施;南北高架道路内环外向北延伸至中环线两侧100米范围内、向南延伸至卢浦大桥浦西段两侧100米范围内建(构)筑物(含裙房)顶部的户外广告设施;郊环线(含外侧100米)以内的高立柱广告设施;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子显示装置类型的户外广告设施。
伴随部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政许可的暂停受理,上海将从严整治违法户外广告设施。今年底,监管部门将基本完成延安、南北、内环高架道路两侧100米,沪渝高速(外环至徐泾收费口)沿线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任务。郊环线内(含外侧100米)违法高立柱广告设施整治任务的70%,也将在今年内完成。明年上半年和年底,还将分别完成郊环线内(含外侧100米)违法高立柱广告设施和其他区域违法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治。
近年来,上海已先后拆除整治各类固定违规广告设施3100余块,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总体受控。然而,局部区域违法擅设户外广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,虽经反复整治,成效不大。随着电子显示屏、媒体墙等广告新发布形式的快速增长,由此产生的光环境现象,对居民生活、交通安全和市容景观都带来了较大影响。